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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会活动

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章程

作者:校工会工作委员会     来源:原创     时间:2015-03-27

第一章   总 则

第一条 四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(以下简称“四平职教中心”)职工文体协会是全校教职工自行组织的团体,下设十个分会;是加强学校文化建设、促进教职工文化艺术交流、丰富校园文化内涵、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。

第二条 本会遵守四平市教育系统职工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,接受其领导,由四平职教中心党委管理,校工会具体实施。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,团结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和爱好者,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坚持“三贴近”原则,尊重宪法和法律,践行“爱国、为民、崇德、尚艺”核心价值观,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推动教育文化发展。

第三条 坚持“以立德树人”为根本,宣传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、新风尚、新风采,满足教职工文化生活的需要,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、教育人民的作用,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第四条 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原则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尊重文艺规律,继承优良传统,推动自主创新。

第五条 本会加强与各校间的文化交流,相互学习,共同提高。

第二章   任 务

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学校文学艺术爱好者,活跃广大教职员工的业余生活,促进教职工文化艺术交流,提高教职工的文化艺术及道德素养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,满足学校教职工文化生活的需要。

第七条 本会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深入生活,深入群众,努力学习,加强艺术实践,交流创作经验,进行艺术观摩,不断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。

第八条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活动,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和学术交流、研讨培训。对各种优秀创作、表演或其他艺术成果,通过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给予展示和推广。

第三章 会 员

第九条 本会采取会员制。凡四平职教中心工会会员,按其自身文学艺术爱好,至少加入学校一个协会,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十条       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。

会员的义务 :遵守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章程;执行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决议;完成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部署的工作;开展符合《四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工文体协会章程》的各项活动;维护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的合法权益;及时向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反映情况,报送工作信息。

会员的权利:参加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组织的活动;监督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工作。

第十一条 本会对会员负有联络、协调、服务和指导的职责。通过组织学习、深入生活、采风慰问、文艺创作、理论研究、学术交流、人才培训、演出展览、艺术教育、活动管理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,对会员进行业务联系;并承担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。

第四章 组 织

第十二条 本会执行机构为四平职教中心职工文体协会。协会设会长一人、副会长一人;下设秘书长一人,分会长10人,在协会领导下协调组织开展日常工作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:行政拨款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四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工文体协会解释。

四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

工会工作委员会

2015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