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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学会吉教发(2016)10号文件的通知

作者:科研处     来源:原创     时间:2016-04-11

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学会

吉教发(2016)10号文件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教科所、教育学会、市直各学校(单位):

按照省学会“十三五”课题立项要求申报课题,在5月初完成课题立项工作,统一报送到四平市教育学会张晓莉处。

联系电话:5116967.

四平市教育学会

2016年3月31日

吉教会发(2016)10号

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 “十三五” 教育科学

     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各单位会员、分支机构、理事单位,各师范院校和有关教育机构:

根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》和《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精神,吉林省教育学会(以下简称“省学会”)研究决定,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和申报

1、申请人可依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科研规划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,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选题,也可以不受《指南》内容的限制,自拟选题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教师提倡以应用性研究为主,选题时应结合实际,切忌题目空泛、过大,脱离教育教学实践或简单重复。

2、 “十二五”课题未能按时结题者,原则上不得申报“十三五”课题。应继续做好原课题的后续研究和结题工作。“十二五”课题未到结题时间的可申请将课题滚动为十三五课题。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两级学会可筛选、确定一批有价值的“十二五”课题滚动立项,深入研究。

3、凡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立项。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,有能力把握和统筹课题研究工作,课题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团队精神,课题负责人只可确定一人。

4、课题负责人只能限报一项课题,课题结题后方可申报下一项课题,“十三五”规划周期内最多可申报两项课题。

5、课题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4年。

二、材料与要求

1、申报者需填写省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(附件2),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材料。申报表格等材料可从省学会网站科研课题栏目中下载。

2、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要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,获准立项的一律无效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1、课题申报主要由各单位会员、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。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宣传、动员并组织好课题论证与申报工作,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严格筛选,择优推荐。

2、县(市、区)申报材料送市(州)教育学会备案后,报送省学会秘书处,其他组织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学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和申报汇总表(附件3)发至指定邮箱。

3、申报时间:2016年3月28日 - 2016年5月30日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每项课题收取300元咨询费,省学会会员按90%收取,由省学会出具发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吉林省教育学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