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1.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,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(一般指所在的学校、单位或村居),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,可提出申请。 2.申请内容包括:本人简历,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,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。 二、团支部加强培养考察 1.建立联系人制度。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专人负责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。 2.通过业余团校、团课、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,组织他们学习团章,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。 3.组织申请人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,以便在实际中考察。 三、团支部下发《入团志愿书》 团支部书记(委员)负责下发《入团志愿书》,当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,并向其提出团组织的要求。 四、申请人、介绍人填写《入团志愿书》 1.申请人要认真、实事求是地填写。 2.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总支二名团员做介绍。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,也可由团支部指定。介绍人应在《入团志愿书》上填写自己的意见。 五、团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 按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程序进行(详见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)。 六、团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填写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、表决情况及通过日期,并签上团支部负责人姓名(盖章)。 七、上级团委审议 团委会进行讨论审查支部决议,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;独立团总支经上级团委授权后,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。 八、团支部张榜公布、通知本人,在张榜公布的同时,由团组织负责人和该同志见面,说明有关事项,提出要求和希望。 九、择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、《入团志愿书》存入档案。 |